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他项权利抵押中的房产证抵押有什么区别?

  
  我们购房的行为,导致了房产本身是有所属的,但我们买的是房产的适用年限,所以当房产需要被抵押时,就会有他项权利的抵押和房产证抵押,那么他项权利抵押和房产证抵押有什么区别?他们是有本质区别的,他项权利的抵押的结果是你还拥有房产的所有权,但是抵押了房产证之后,你就没有了房产的所有权。
  
  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不同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房屋产权证,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持有的,证明房屋归属的有效证书。房屋产权人A将房屋抵押给B方,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后,则B就可持有该房屋的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房子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我们一生中也可能只有一个的归属,对一些所有者来讲,我们又是还是需要对房子进行抵押,我们在进行抵押的时候,是需要准备相应证件的,大家要注意。不要因为对房产他项权利的不注意而让自己吃了亏。
  
  
  
  
总结:我们购房的行为,导致了房产本身是有所属的,但我们买的是房产的适用年限,所以当房产需要被抵押时,就会有他项权利的抵押和房产证抵押,那么他项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诉讼离婚......


·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但在试用期内,有的劳动者认为自己暂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就不用签劳动合同。那到底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详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记,那么商标权质押的办理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的刑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人犯错,总是不改我们称为屡教不改。因犯罪已受到法律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一次的犯罪,我们称这样的人为累犯。累犯在社会活动中危害很大,在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的刑罚处罚是要......


·怎样收集理赔材料?
      怎样收集理赔材料?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工程在完工之后,会需要专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工程质量的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工程质量评定人员在对每个项目进行等级评定之后会将结......


他项权利抵押中的房产证抵押有什么区别?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