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此条款明确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从《专利法》第6条可知,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发明人和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第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一类是指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其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也就是说,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这种情况同样属于职务发明。对于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可以不考虑。但是,如果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以合同形式约定其为职务发明的,则此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二、合作发明的归属及权利行使(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如果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权人都可以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当然这种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排它性许可或独占性许可,而许可以后获得的报酬应该在各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2)如果合作开发者中一个要申请专利权,另一个人坚决反对,这个时候不能申请专利,只能采取对技术秘密的方式来进行保护。3.如果合作开发人中的一个主张申请专利,而另一个放弃专利申请权,此时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当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单独提出申请以后获得专利权的,另一方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而不构成侵权。职员若是由于职务或者是公司设备的关系,才发明创造出来的作品,一旦申请了专利,其归属权也是该单位,对于此职员虽然可以免费试用,但是不得将其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的民事主体,否则单位可以侵犯公司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
总结: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处理方式是对于漏罪进行定罪量刑,然后执行刑罚即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
·怎样算是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行为也是时有发生,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也是遭到社会和公众谴责的。但是怎样算是遗弃家庭成员,法律对此也是有严格的认定标准的,只要符合了认定标准,就属于遗弃行为,也就会构成了犯罪。法......
·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几岁2023
现在结婚年龄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
·如何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终止申请?
一、简要说明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
·已立遗嘱半途要改怎么办
已立遗嘱半途要改怎么办已经写好的遗嘱是可以更改的,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