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认定成立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

  认定成立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
  
  一、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二)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扣作人质,以此向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勒索钱财的,则不是拐骗儿童罪,应依本法第239条之规定,以绑架罪论处。
  
  三、拐骗儿童作为人质怎么处理
  
  拐骗儿童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扣作人质,以此向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勒索钱财的,则不是拐骗儿童罪,应依刑法第239条之规定,以绑架罪论处。
  
  犯拐卖儿童罪可以判处死刑,但并不是一律判处死刑。《刑法》对本罪的法定刑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其中起刑点为5年有期徒刑,而在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时候,按照规定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至于哪些人能够构成本罪,其实只要年龄达到了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总结:认定成立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一、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肇事逃逸是否直接扣车
      肇事逃逸是否直接扣车?肇事逃逸不会直接扣车,而是需要首先立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肇事逃逸被扣车辆,可以在做出鉴定结果后的5天内到交警部门领取即可,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日益增......


·夫妻离婚房屋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屋怎么分配?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


·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是指当事人的房屋被我国的政府进行相应的征收行为,相关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补偿的金额,也可以选择置换的方式,但要写明置换的地点。下面我们就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可以判死刑吗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可以判死刑吗一、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可以判死刑吗?盗墓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


·对于城市中日益高涨的房价
      对于城市中日益高涨的房价,有关部门为了缓解人们住房难的问题,相应的就推出了两限房,这对于在城市中打拼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十分便利的事,但是回归实际,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拿到两限房,因......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


认定成立拐卖儿童的判死刑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