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物清偿是什么?

  代物清偿是什么,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
  
  (一)代物清偿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原存在债的关系,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只要有债权债务,就可成立代物清偿,至于原债的标的如何,在所不问。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给付的形态有支付金钱、交付财物、移转权利、提供劳务、提交成果、不作为等。以一种给付代替他种给付,才为代物清偿。即使在同一形态的给付中,也可成立代物清偿,如以大米代替玉米,以牛代替马等。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由于代物清偿改变了原债中的给付,因而须以债权人、债务人合意才能成立。否则不产生代物清偿的法律后果。
  
  4、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即成立代物清偿契约,此代物清偿契约为要物契约,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代物清偿的效力。
  
  二、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发生以下效力:
  
  (一)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续,而是异于原债务之另一个债务。因此,关于原债务之抗辩,在新债务不得主张,此点应该是债权人接受代物清偿主要的利益所在,因为债务人不得以关于原债务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在代物清偿更容易实现债权。
  
  (二)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成立后,新债务之清偿期未届至之前,债权人不得行使原债权。只有新债务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始能就原债务请求履行。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原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原债务。
  
  (三)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成立后,如果新债务没有履行,原债务就并不消灭,所以原债务之担保等从债务自亦继续存在。这是因为当事人签订代物清偿合同,系以清偿原债务为目的,换个角度说,即是债务人对原债务的确认,因而,如代物清偿合同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则原债务之诉讼时效即应中断、重新起算,合同如仅系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原债务之诉讼时效不中断。
  
  (四)新债务与原债务如均已届清偿期,则因新债务不履行时,其原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自然可以请求履行新债务,亦可以请求履行原债务。债务人如履行新债务时,原债务随同消灭;反之,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时,新债务失去了存在的原因亦随同消灭。
  
  (五)如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系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债权人是行使原债权还是行使新债权,不受限制。
  
  1、使债归于消灭
  
  在代物清偿后,债的关系消灭,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2、瑕疵担保责任发生
  
  当原债基于有偿契约而发生时,产生瑕疵担保责任。即如果代替给付具有权利上或者物的品质上的瑕疵时,适用瑕疵担保责任的有关规定。
  
  3、代物清偿中差额部分的处理
  
  在代物清偿中,原定给付与他种给付的价值并不一定相等。当价值不等时,如果原定给付的价值高于他种给付的价值,则债务人应一并履行他种给付少于原定给付的差额;如果原定给付的价值低于他种给付的价值,则债权人应补偿或者退回他种给付超出原定给付的差额。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代物清偿以及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及时收回他人所欠债务,减少财产损失。
总结:代物清偿是什么,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代物清偿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


·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
      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一、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聘金的退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要求退回聘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请求退回彩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


·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
      在很多农村,有着包办婚姻的习俗,双方父母强行将子女与别人家接亲。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年轻人的切身利益,子女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尊重子女的意愿选择生活,是违法行为。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不想......


·利息三分打官司有效吗
      如果是月利息三分的话,打官司还是可以的。按实际情况,对于民间借款能不能赢,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进行判决确定。另外,三分利的利息如果超过相关规定的,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以保......


代物清偿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