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1、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相关费用,但如果对方拒绝的,法律不干涉;对方愿意给付的,法律也不禁止。
  
  
  2、如果约定一次性给付,或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且对方一直未给付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全额给付。
  
  
  3、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此时,对方愿意给付的,还是可以的。
  
  
  任何时候,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拒绝的,法院不会主动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的。当然,对方如果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那法院也只能是驳回起诉了。
  
  
  二、抚养费发生变化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一方的法定义务,即使是没有收入也不能推卸。如果长时间没有支付,作为照顾养育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争取抚养费的诉讼不受时效的限制。法院会做出判决,要求被告承担,这样也不行的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1、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审查起诉到开庭时间是多久
      审查起诉到开庭时间是多久1、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一般是一个月开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


·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在如今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结婚之后双方的情感出现问题,矛盾长期的不解决就会导致感情的彻底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


·农村禁养区养殖场拆迁, 农民能得到多少补偿?
      一、农村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农民能得到多少补偿?  每个地区养殖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农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主要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


·河北新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河北新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近些年由于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常出现政府征取大量土地的政策,特别是征地补贴政策一直很受关注。对于农村因为征地或者是基础性建社而导致的农户搬迁,农民失去土......


·管辖权移送程序和时效中断之间存在关系吗?
      管辖权移送程序和时效中断之间存在关系吗?管辖权移一般都是会导致时效中断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


·如何向泰安市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时,必然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才能得到法官的认可,对于泰安市人民来说,如何向泰安市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