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入户盗窃的认定标准“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入室盗窃的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能免于刑事责任的,所以,房主在知道有小偷潜入房间偷东西但是并没有造成任何财物损失的情况下,最好也能够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假如在入室盗窃的过程当中,没有偷到东西是因为被房主发现并且发生了争执,对房主造成的任何损害也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一、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年审营业执照时间是多久?
相信许多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都对营业执照的年审存在着疑惑,营业执照的年审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营业执照限定了经营范围,而每年进行年审有利于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从而制造更多的效益,对于......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一、交通法规新规定(最新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
·公司兼并合同模板具体是什么?
公司兼并合同模板具体是什么?公司的经营形式多种多样,兼并就是其中一种,兼并可以挽救岌岌可危的公司,同时也可以使优秀的公司强强联手,然而兼并合同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和内容,那么公......
·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都愿意买高一点的楼房,高层住房不仅视野好,而且相对于平层来说还很安静,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高空坠物,这个问题虽然说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一旦形成,所造......
·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肯定是想与另一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起诉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有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是应该上交材料的,这样法院在审核材料后会进行受理的,很多人都并不是......
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