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外情形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如: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需作为夫妻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很多人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颇有微词,认为没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本律师认为,如果仔细研究法条就会发现,夫妻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是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还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就要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在这里,约定优于法定。如果夫妻之间订立了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婆死之后,那么就意味着老人的财产就要进行分割,对于夫妻二人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是留下来的财产双方都可以得到,如有约定,那么情况就会有所变化,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总结: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婚姻法第十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
·婚姻行政复议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年轻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后,双方彼此有好感,感情比较稳定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员审核好双方材料后,会要求双方签署一个自愿结婚的表格,然后发放结婚证。有时因为办事人......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想要买房却因为囊中羞涩而与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实在是很可惜,所以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呢?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处缓......
·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交通肇事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应当判实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
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需要交纳,股东出资是否到位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与出资是否到位没有关系,出资不到位由公司设立时的原出资股东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股东......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