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判多少年
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规定。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对于主犯人员以及积极参加的行为人,可以处以有期徒刑刑期为三年以下的处罚,处以拘役的处罚,或者是管制的处罚。如果聚众斗殴案件当中,所涉及的行为人是少数的,对于社会的影响较小,也没有人员的受伤情况,这个时候可以针对主要的犯罪行为人,进行有期徒刑为一年的处罚。对于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其他行为人进行管制或者是拘役的处理。行为人如果是多次参与聚众斗殴案件的,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可以在刑罚上增加六个月的刑期,案件当中的受伤人员,每增加一个人,根据具体的受伤程度,对犯罪行为人增加六个月的刑期或者是一年的刑期。案件当中的人员受伤属于轻伤的情况,每增加一个受伤的人员,可以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增加两个月的刑期处罚。符合下面这几种犯罪情形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可以对犯罪行为人的刑期,按照三年到十年的刑期标准来进行处罚:1、行为人参与聚众斗殴不止一次,自己是多次进行犯罪行为;2、犯罪行为人的聚众斗殴,对社会治安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影响是很恶劣的,案件当中的设计人员是非常多的情况;3、犯罪行为人的聚众斗殴的地点,是属于公共的场所范围,对社会的秩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4、犯罪行为人是采取持械,进行聚众斗殴行为。符合以上这种犯罪情形的案件,犯罪行为人每增加一种犯罪情形,在处罚上面就会增加刑期,刑期增加按照一年的刑期进行增加,案件当中受到轻伤的人员,每增加一个人,对犯罪新伟人的刑期处罚就会增加三个月。在聚众斗殴案件情形里面,一些符合法律里面规定的情形,可以对犯罪行为人进行缓刑的处理。当犯罪行为人被进行拘役的处罚,或者是处以三年以下刑期的有期徒刑处罚时候,符合下面规定的情形,可以对犯罪行为人进行缓刑的处理: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情形不是很严重,是属于较轻的情形;犯罪行为人在态度上,具有改过自新的态度,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悔过;犯罪行为人已经不在具有再一次犯罪的危险性;对犯罪行为人执行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地区公民造成不良的影响。如果犯罪行为人是受到三年以下刑期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受到拘役的处罚,在这个处罚标准的前提下,行为人本身是属于孕妇、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或者是属于高龄的罪犯,年龄已经达到了七十五周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人,也可以先执行缓刑的处理。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犯罪行为人是属于累犯的性质,或者是属于犯罪集团当中比较主要的犯罪分子性质,这两种是不可以执行缓刑处理的。
总结: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规定。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对于主犯人员以及积极参加的行为人,可以处以有期徒刑刑期为三年以下的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一、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面广,结算金额巨大,拖延结算造成的利息也不容小觑,那么法律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拖延结算利息的相关规定您是否了解?我们整理......
·一、淄博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淄博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
·一、离婚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
·企业兼并和并购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兼并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
·寻衅滋事能判监外执行吗?
寻衅滋事能判监外执行吗?可以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
聚众斗殴罪判多少年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