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

  一、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二、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对于人民检察院来说,把审查起诉告知书下发给犯罪嫌疑人这就是必须要进行的过程,因为犯罪嫌疑人有权利知道人民检察院所做的决定。假如说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话,犯罪嫌疑人也要及时的跟自己的律师沟通接下来应诉的相关事宜,审查起诉告知书不是由检察院直接发给律师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几部分组成?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几部分组成?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收据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


·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 一、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 加盟
      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一、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加盟一个餐饮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


·施工单位资质有什么等级 ?
      施工单位资质有什么等级?一、施工单位资质有什么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共有四个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如下:第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


·非法集资诈骗1500万怎么判
      非法集资在15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期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