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一、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1、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有的案件是有必要提出管辖的异议的。
  
  
  2、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 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 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 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 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二、批准逮捕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5、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是需要审核的,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些还是提出管辖异议的。批准逮捕是一般是由检察院下发逮捕令后,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并将实施的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是一个互相协助的关系,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对检察院的逮捕决定提出异议的。
  
  
  
  
总结:一、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1、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有的案件是有必要提出管辖的异议的。2、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怀孕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原则上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刚好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女职工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要是......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


·对方全责需要报保险吗?
      对方全责需要报保险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你才需要报你的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走进司法的大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程度往往需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和评估。有效的鉴定和评估是得......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一、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允许的,这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相关的诉讼类型的案件规定当中,明确的说明了是允许证人出庭......


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