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这种说法是合理的。申请亲子鉴定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根据报告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不是亲生孩子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的是可以不履行抚养的义务的,标题中提到的情况是可以先做亲子鉴定之后,确认是自己的孩子的再支付抚养费用。如果在支付的过程中认为支付周期以及金额有不妥当的地地方,可以想法院申请做出相应的调整。
  
  
  
  
总结: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提出做亲子鉴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
      一、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


·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文怎么写?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所有者在一定范围内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的合约,主要包括该专利使用的权限范围、专利持有者所提供的指导以及专利使用费用的规定和支付方式等......


·婚姻法何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何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结婚之后迎来的是各种家庭琐事。如果感情破裂,确实无法再继续走下去,那么可以采取和谐方式调解离婚,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涉及到......


·劳动合同没写终止日期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写终止日期应该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没有写终止日期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合同期限,如果没有补充约定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对方欠款不还怎么起诉 恶意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恶意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


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