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关于借款的利息,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其利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即《合同法》规定的是一种自治原则。利息是由双方的当事人自己协商约定,但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虽规定的是自治原则,但却也规定了一个合理的范围,只有在法定范围内的利息,法律才会予以保护。生活中常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款的情况,都是熟人不好意思定利息,对此,立法是有考虑的,即对于当事人双方未定利息约定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即不支付利息。对于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在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约定借款利率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违反国家对借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具体的规定为:约定双方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可以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总而言之,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约定利息的,需要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内协商,在法律规定内的利率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比如现在一年期的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5.85%,那么一年期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就不可以超过23.4%,只要约定的利率在这个范围内,那么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由此可见如果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如果是超过4倍的,那么这种行为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那么高利贷的部分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对于民间借贷之间的的利息并没有强制的要求,有偿或者无偿都是由借贷的双方约定。所以贷款人如果想要收取利息就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就会按照无息进行处理。即使有些是无息借贷,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如果不定期无息借贷经过催讨之后不归还的,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也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总结:关于借款的利息,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其利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即《合同法》规定的是一种自治原则。利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


·探视权判决是怎么进行表述的?
      当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将会被分派到一方的手中,这个时候夫妻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拥有相应的探望权,而且对于探望权,我国法律也是做了相应的规定的,当然在判决的时候法官也会根据......


·借条无签名具备法律效力吗?
      借条无签名具备法律效力吗?借条无签名没有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