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一、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二、具体情况
  
  
  (一)侦查阶段: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的案件,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司法程序是非常严谨的,对案件的审查应当本着谨慎的心态来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司法程序的阶段进行合法的办理。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每一段司法程序都需要有相关的司法部门来进行操作,为避免出现认定错误的情况,一般都需要一定的时候来进行调查取证和认定。
  
  
  
  
总结:一、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近年来,医疗服务越来越先进,随之纠纷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当然要在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纠纷主要是拖欠医药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必要工伤鉴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指的是由专业的工作人员对于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的一种鉴定程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遭成的工伤,大部分都进行了工伤鉴定,很多人比较困惑......


·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
      找工作时人们通常都很关心福利问题,除了基本工资外,重要的保障就是五险一金了,与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住都关系密切,但由于各地比例可能有上下浮动,所以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上限是多少很多人可......


·应该要如何订立有效遗嘱?
      应该要如何订立有效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一、双方的离婚财产可以共有吗?
      一、双方的离婚财产可以共有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


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