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债务问题无法准确认定而产生,介于此,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明确规定显得尤为重要。现行法律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在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只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婚姻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也过于概括,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改条规定的把握与适用难以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来衡量。针对此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新司法解释在今年1月8日通过,1月18日起开始实施。新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认定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概括来讲就是由夫妻共同签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所负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产经营或是有证据证明确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解决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之后,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离婚案件中不乏一些因为当事人对清偿分配问题协商不一致而提起的离婚诉讼,而该问题其实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因为偿还共同债务首先就是以共同财产来清偿,离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无异议的,仅仅是对偿还分配问题无法达成合意,只要解决了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即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偿还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无法还清全部债务的,因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不足还清的部分夫妻双方均有清偿义务,具体如何分配先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总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经济案件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经济案件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法院能够受理的案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财产或者经济上引发的纠纷,而法院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也是要建立在运营成本能够得到相应诉讼费的抵消,尤其是经济类的案......
·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时候,需要看实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全部满足,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究竟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本站我......
·犯交通肇事罪的责任都有哪些
时下,学开车、买小车已成为社会上的一股潮流,许多家庭把拥有一台私家车作为一种时尚。但是因为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轻视违章驾驶的危害,很多人为追求潮流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自由。那......
·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
一、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
·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目前,关于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频发,河南省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偿行为,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出台了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满可规定自动失效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取保候审期满会自动失效吗?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