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引产离婚的补偿标准,但是如果是双方导致自己引产并离婚的,应当支付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由双方协商或者司法判决认定。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赔偿的范围
  
  
  《婚姻法》规定了4仲可以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夫妻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只有以上的四种情况才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赔偿的程序有: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 离婚赔偿的计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有关离婚赔偿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认定,需要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当事人的经济情况较好,则应当赔偿更多的离婚补偿。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要进行离婚赔偿主要是对有过错方的认定上,如果不存在有过错方,那么也就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
  
  
  
  
总结: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引产离婚的补偿标准,但是如果是双方导致自己引产并离婚的,应当支付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由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一、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强奸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事项是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考虑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


·现在在工作当中手受伤的工人越来越多
      现在在工作当中手受伤的工人越来越多,所以申请手部工伤鉴定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但是很多人只是对工伤的表面只是有所了解,具体的评定标准很多人还是不知道的,目前手掌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关于这......


·2023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中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则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写离婚诉状,但是这个离婚诉状究竟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
      一、孙女有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资格吗?孙女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奶奶遗产的资格的,孙女享受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是: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


·高空坠落物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
      高空坠落物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高空坠落物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