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
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原则上财产应该由其父、母亲、妻子、儿子和女儿五人平分。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已经去世、没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由再婚的妻子一人继承。
下面是的继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我国的老年婚姻中,相关的一方死亡后,这类婚姻财产的分配应根据相关财产的遗嘱进行相关的分配。如没有遗嘱的,应该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办理时按照相应的遗产继承顺序,进行相关的继承这类相关的房产。
总结: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原则上财产应该由其父、母亲、妻子、儿子和女儿五人平分。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非法集资保险行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保险行业现如今是人们比较受追捧的一个新兴的行业,正是因为如此,不得不说在生活当中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是十分狡猾的,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为他们提供什么样的犯罪可乘之机。现如今利用......
·最新网络诈骗手段具体有哪些
最新网络诈骗手段具体有哪些1、冒充公检法诈骗:以事主涉嫌洗黑钱、贩毒、诈骗等犯罪正被通缉为由,恐吓事主配合调查,诱其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骗取钱财。2、盗取QQ、微信诈骗:盗取事主......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在我国其实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
·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
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有哪些?1、有加害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第......
·寻衅滋事人没抓齐可以开庭吗
可以。对于团伙犯罪案件,如果侦查机关在前期只是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并且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可能暂时无法将漏网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为避免对现有被抓获的犯罪......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几种情形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几种情形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
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怎样办理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