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和裁决。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调解的法律效力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也可按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民事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5、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民事诉讼符合规定可缓、减、免交诉讼费。
  
  
  综上所述,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民事纠纷,而这个时候大家最好应该冷静选择处理方式,需要按照民事纠纷的处理来按照规定来处理,在进行起诉的时候法院会针对不同的情况来按照不同的处理步骤来处理,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对裁定进行上诉。
  
  
  
  
总结: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和裁决。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


·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


·子女可以和父母分割财产吗?
      子女可以和父母分割财产吗子女可以和父母分割财产,但必须是家庭财产才能分割,对于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不属于子女的情形,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无权分割。如果是父母个人财产,那么父母就有......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什么?出现劳动争议后大都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人民法院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什么呢?对此,的我们查询了相关......


·提前30天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
      提前30天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


·如果醉驾国企开除公职吗?
      如果醉驾国企开除公职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二、醉......


一、民事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