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刑如何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有的人理解的死刑就是需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死缓的话则往往还死不了,因为这有个两年的考验期。但其实,对于那种不是一定要判死刑立即执行的,都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然,在这两年之内,若死缓人员有再次犯罪的话,则就会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总结: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1、在适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二、专利权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
·试用期能有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达成了协议成为试用期员工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成立了一种劳动关系,五险一金是我国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
·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规定的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而这两种方式在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方面都是存在差异的,但您不要忽略了,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要求当事人满足相......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