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单位支付工资报酬,并提供各项劳动福利待遇。员工付出劳动,干好本职工作。当然,合同也可以解除或者终止。目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采取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等方式,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和员工都有单方面解除的权利。
总结: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
·抵押权何时生效,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怎么认定的
抵押权何时生效,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怎么认定的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就是把抵押物交给权利人开始就生效了,其实不然,很多情况下抵押权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会生效的。那么抵押权何......
·企业倒闭欠的工资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欠的工资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倒闭,受损失最大的群体莫过于员工了,辛辛苦苦干了那么久,企业倒闭欠的工资怎么办?有合法的清偿途径么?许多人盲目的讨要拖欠的工资,不但工资没要到......
·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开工日期的其他记载开工日期文件的证明力问题
建设工程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工时间的证明力大小是否有顺序......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的发展总是离不开土地,如果土地使用没有新地可以扩展或者老旧土地过多的话,就会采用征地的方式来进行城市的新发展,让城市建设能够更加便利。虽说土地国有......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