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常听说交通肇事逃逸,那么怎么样的情况才能算是逃逸呢?基本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出现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己擅自离开现场,没有进行报案处理的行为可以认为是逃逸。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列举了具体的八种情形,让我们一起看看。第一种,当事人明明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还逃离了现场,无论是开车逃走还是将车辆丢弃之后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第二种,发生了事故,但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犯错,不是责任方,于是开车离开现场;第三种,当事人可能是酒驾或者没有驾驶证件等,待警方到达后,不听从指挥,擅自弃车离开现场;第四种,虽然当事人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有报案,并且没有特殊原因就离开了医院;第五种,虽然肇事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却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第六种,当事人在接收警方调查时逃离;第七种,已有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当事人还是离开了现场并且也不承认发生了事故;第八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未能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而且未经同意强行离开事故现场。这八钟行为都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甚至可以被追求刑事责任。所以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是要马上报案,协商处理。如果发生了肇事逃逸,警方会将事故当事人抓捕归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有涉及犯罪后逃逸,是要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如果因为逃逸没有及时将伤者送去就医,结果导致伤者死亡,则要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总结:我们常听说交通肇事逃逸,那么怎么样的情况才能算是逃逸呢?基本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出现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己擅自离开现场,没有进行报案处理的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土地使用费是来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与土地使用费息息相关的就是在购买房屋时的一些影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必须要是缴纳了一定的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做保姆赔偿标准是什么?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


·没有上诉可算自动离婚吗?
      一、没有上诉可算自动离婚吗?不会自动离婚。需要起诉或者协商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


·敲诈勒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