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
  
  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①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
  
  ②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
  
  ③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
  
  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2)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完成劳动生产任务。这是劳动关系范围内的法定的义务,同时也是强制性义务。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这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三、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指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而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不同的法律法规,其实都是有自己的原则。在劳动关系中,除了会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外,其实同时还会受到《劳动法》的调整。至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上文总结了三点。虽然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相似,但实际二者内含的基本原则是不同的。
  
  
总结: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要件有哪些?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要件有哪些?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开发商要是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交付商品房给购房者的话,那此时
      开发商要是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交付商品房给购房者的话,那此时的行为就会构成延期交付,同时也是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就需要作出相应的违约金,实践中应该怎么对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呢?对此,......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首先,在当事人起诉离婚后,法院具体什么时间传唤被告,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这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去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浙江工伤......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差别主要是性质问题,指示交付是由双方外的第三人来实际占有,而债权让与是债权人通过合同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个人才有的现象,不改变债权关系......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