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2、所需资料: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4、地籍调查表(相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盖章)、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2份)、界址点成果表;5、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原件);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7、土地登记申请书,8、土地交易核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
  
  
  二、补办土地使用证使用什么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2、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3、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三、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保障土地的使用责任人,国家也是规定了所有的公民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同时在土地使用证中要写明该土地的使用期限、使用类型以及使用方等信息,如果公民将土地的使用证丢失后,也是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房管部门进行补办。
  
  
  
  
总结: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吗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通常情况下常见的主合同为债务合同,而抵押合同则为从合同。那么实践中主合同无效的话抵押合......


·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
      从学校步入社会职场是我们的身份转变的一个巨大的台阶,也是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的重大举措。每年各个企业都会涌入许多的新员工,从面试、招聘到入职。那么,今天我们要讲解的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


·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吗?
      继承法规定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吗?继承法规定的子女包括继子女,但是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四川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对于需要一大笔资金然而借款人一时半会儿无法筹出那么大笔资金的时候,这是您最近常选择的办法就是去银行贷款,这是有效而且有保障的结款方式之一,那么不同的银行碎玉借款条件是不一样的,下面......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