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事人依法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关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自愿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两种方式中,比较建议的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也叫自愿离婚。这种处理离婚的程序相对于诉讼离婚是比较快的。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在财产的处理问题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上可以协商一致,这样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协议离婚,意见不同统一还是那个处理不了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双方当私人各自的身份证件、每人各两张2寸半身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要把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债务的分割情况都要写清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当事人讲清楚关于我国婚姻法里面,关于离婚的办理条件,以及确认关于离婚协议里面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自己的意愿;双方当场确认签字,婚姻登记处作为监督的一方,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婚姻登记处需要保留一份,经过婚姻登记处的审查之后,没有问题后就会颁发离婚证书了。取得离婚证书后,离婚以后的应尽义务,以及与子女的关系等等进行一个说明,取得离婚证书后,在法律上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解除法律关系了。这里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不具有民事能力公民,是不可以这样办理离婚手续的,属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当事人,也是不能这样办理离婚手续。另外一种离婚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提起松松办理,是在不能协商处理离婚的条件下,诉讼办理离婚的手续要相对复杂一些。涉及到处理案件的时间上,以及想换的财产分割方面都是比较复杂的,法院处理案件是以提供证据为标准的,就一些争议比较大的事情,一定要向法院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相关证据。第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可以再次申请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中间要隔一个时间段,所以诉讼办理离婚是非常耗费时间的,这对自己的个人时间损失也是比较大的。综合上文的内容,相信大家也清楚,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手续不同。至于应该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通常满足了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那么最终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总结: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事人依法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关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我们离婚后孩子判给谁
      我们离婚后孩子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营运车和普通的车辆是不同的
      营运车和普通的车辆是不同的,由于其特殊的营运工作性质,每天需要承担定量的支出。因此,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若另一方有一定的责任,就还需要赔偿营运车的误工费。那么,有关营运车误工费,法......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涉及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但更多人关心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涉及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但更多人关心的是驾驶证的扣分问题,尤其是驾驶人本人。如果被扣满12分,则会面临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问题,所以许多人会问,交......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1.客观要件......


·儿子死后其财产如何分割
      儿子死后其财产如何分割1、谁有继承权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继承权。2、遗产的范围(1)夫妻共同财产如你儿子已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即......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一、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对于违章建筑应当要求当事人在规定......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