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苏政发〔2020〕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按照2019年8月26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各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地区分类详见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区分类表。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具体如下:全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我省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我省,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采煤塌陷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和征地面积的乘积计算。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参照近年来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实际支付费用,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等效替代、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市场供需情况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0年1月1日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期间,各地已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建设项目增加的费用纳入项目概算。
二、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作规定的,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执行。
各地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各地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
在征地批后实施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结余部分纳入县(市、区)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通过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统筹补齐。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将所辖县(市、区)制定的执行标准统一上报省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附件: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区分类表?
?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会出现很多征地来建设城市的情况,因此就会产生很多拆迁的状况,一般按照相关的拆迁规定,要在保障群众的利益前提下进行拆迁,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还是会因为利益纠纷问题产生很大的矛盾,因此要依法来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执行拆迁。
总结: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各市、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现代城市建设规划中,园林工程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园林工程不但可以美化城市,而且能够净化环境,并且给一些动物提供栖息地。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发展......
·过失犯罪故意犯罪矛盾吗?
过失犯罪故意犯罪矛盾吗?不是矛盾的概念,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故意犯罪是有主观的有意,知道或理应知道可能产生不良后果;过失犯罪完全是出于无意,不知道会产生什么后果的。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
·法院对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借条和欠条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之间的法律意义却有很大的差别。在借给朋友钱的时候,务必要清楚这些,借出去的钱很多都很难要回来,如果借条写不好,即使走了法律途径,......
·新刑法死缓坐多少年
在法官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那些罪恶很大,应该处于死刑而可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处于死刑缓期两年。死缓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特有的,被判了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
当出现一定法律事实的时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消灭,而这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此时涉及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情况,那么这个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