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伤害手段一般的,可以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使用刀具等锐器伤人的,每次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使用枪支伤人的,每次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犯罪情节
  
  (1)雇佣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对雇佣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因其他违法犯罪目的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罪前、罪后量刑情节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量刑幅度、犯罪情节、犯罪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未成年为心智不成熟,常因为情绪激动造成严重后果。现实中很多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都是因为一时冲动,事后都积极救助被害人,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一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
  
  
总结: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一、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紧密跟随的就是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不仅方便普通公民来监督国家行政机关,而且各部门之间由上到下都能够形成一个依法执政的良好氛围。为......


·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国税管的?
      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国税管的?一、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国税管的?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国税管的,没有触及刑事犯罪的时候,由国税机关来进行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处罚如下所述。1......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法有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法有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项目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


·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
      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一、言词证据效力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


·资本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资本公积金是什么意思?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


未成年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