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明确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
  由于现代法律均为抽象规定,并从不同角度调整社会关系,因此时常发生因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事件,致使这些规范都可以适用该事实的现象,在学说上称之为规范竞合。由于规范竞合之存在,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可能依不同的规范应承担数个不同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所谓责任竞合。“责任竞合和规范竞合常常是相似的,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竞合现象的。”责任竞合既可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也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侵权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竞合。对于责任竞合,如果站在受害人(即权利人) 的角度讲,因不法行为人行为的多重性,使其享有因多重性质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多重请求权。此时,受害人通常不能得到重复救济,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以期救济。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指的是同一违法行为虽然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成立几种民事责任,但受害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而请求。它不同于民事责任的聚合。后者是指不法行为人实施某一违法行为,违反一项民事法律规范,但依法应承担多种民事责任。比如违约场合的强制履行、支付违约金乃至赔偿损失三种责任方式的并用。
  民事责任竞合具有以下特征:
  1、不法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不法行为,不论其所违反的法律规范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而应当分别承担责任。
  2、同一不法行为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法律规范。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责任之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之相对独立与分离造成的。
  3、数个民事责任相互冲突。这些民事责任不能相互吸收或同时并存,因此,不法行为人只就其所实施的一个不法行为承担一个民事责任。第四,请求权的竞合。这与责任竞合具有共同的内容,只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前者是从受害人方面进行观察,而后者是从不法行为人的角度进行观察。无论是否允许受害人有选择请求权,都不能在法律上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冲突的选择权,而只能实现一个选择权。
  以上是我们为您提供有关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包括民事责任的分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以及违约责任和侵权竞合的后期处理问题,还有我国在立法上是如何规定的。这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希望能警示那些不法分子,也希望您能够利用法律保护好自己,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是合同履行的制度的重要意义所在。想了解
总结: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明确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公司法人可以不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着公司的行为主体,对公司的行为负责。您都知道,依据《劳动法》,公司必须给每一位公司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公司法人,也需要缴纳......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是与请求权同时出现的,目的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当事人若想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签订的合同里所约定的义务,但是很多朋......


·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


·遗嘱执行人职责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在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时候,在其去世后就需要按照其遗嘱来执行,而此时负责执行遗嘱的人就是遗嘱执行人。作为被继承人遗嘱的执行人也是有一定职责的,那么遗嘱执行人职责是怎样的呢?以下......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民法典》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


·行政处罚案件延长期限最长是多久?
      行政处罚案件延长期限最长多久?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