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
  
  3.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4.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
  
  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的作用不仅是股权的划分,以及利益的分配,最为关键的就是在管理层的选拔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自己要合理的处置其中问题,这样就可以合理有效的解决管理层的问题,在企业的方向上也会存在一定的约束,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吗?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就会需要离婚夫妻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自然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此时就是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吗?是否必须要找律师呢?我们整理......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翻供的不认定自首。1、认定: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选择合适的商铺进行租赁,一般在选择商铺的时候租赁双方都会签订合同的,但是如果有一方再去签订好了合同之后发生了违约的行为,......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讲,离婚后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第一步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网签;2、第二步离婚夫妻双方带上网签合同到核税窗口排号......


有限责任公司,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