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如果是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要求
(一)首先如果是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要求,这种情况下女方还要不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呢?如果两夫妻离婚之后,女性一方不要孩子的,法律规定女方是要照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这个抚养费主要包含有:子女的生活费用,交易费用,以及医疗所需费用等等。在我国《婚姻法》中的第三十七条有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其中的一方来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而负责的费用多少和时间期限,则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失败的话,那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关于子女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协商或者判决,并不会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其中一方提出的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目的合理需求。之所以我国的《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无论子女跟随父亲或者跟随母亲生活,其依旧是父母双方所生的子女后代,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产生改变,所以夫妻双方依旧要实行养育子女的义务。而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八条规定写到:父母给子女的抚养费用要按照规定定期给付,如果自身条件达到要求可以一次性支付的话,那就可以一次性给付。同时《最高人民……》中第九条规定写到:如果夫妻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失踪下落不明的这种情况,就可以用其所拥有的财物财产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用。(二)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如何确定1.根据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的实际需求抚养费的核心意义在于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而这其实也算是抚养费的确定原则。,所以在确定抚养费用的数额的时候,要先清楚并考虑到子女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前所需要的实际生活费用,交易费用以及医疗所需费用等等的具体情况。如果在父母离婚之前,孩子的生活状态是很好的,那么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要充分地考虑到这种情况,双方尽量做到保持子女的生活状态不改变,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子女因为父母的离异而造成严重的心里恐惧等问题。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忽略孩子的实际生活状态,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去故意抬高抚养费用的要求,如果提出过高的要求,这样子是非常的不恰当的。2.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经济收入能力来进行决定对于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另一个还需要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用的那一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如果经济收入比较丰厚,支付能力也强,那就理应承担多一些孩子的抚养费用;相反经济收入比较低下的,支付能力较弱,那就适当的少承担一点抚养的费用。3.还要根据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来衡量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时候,还要考虑子女生活所在地区的居民消费水平,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在这个标准的前提之下,太高或者太低的抚养费用都是不合理的。
总结:(一)首先如果是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要求,这种情况下女方还要不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呢?如果两夫妻离婚之后,女性一方不要孩子的,法律规定女方是要照常支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办理遗嘱公证大概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嘱公证大概需要多少钱?(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
·追肇事逃逸被索赔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追肇事逃逸被索赔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追肇事逃逸被索赔也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逃逸追车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进行赔偿,如果是自己的责任,也应当进行赔偿......
·决定开分公司如何规避风险
决定开分公司如何规避风险?1、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使其规范运作;决定不设立的,也应尽快终止设立活动,撤销相关文件,清退相关人员,决不能拖泥带水。因为在分公司设立过......
·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
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一、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
·异地办离婚手续
异地办离婚手续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
(一)首先如果是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要求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