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离婚后双方想要共同抚养子女,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清: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暂放于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同时另一方根据标准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定期前往探望,陪伴孩子参加课外亲子活动等来维系亲子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一千零八十五、一千零八十六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4、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6、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三、收养子女离婚后的抚养权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离婚是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不应该迁怒到孩子身上。在申请离婚之前可以把孩子的抚养问题好好聊聊,无论孩子跟谁生活,首先要考虑的点在于能不能个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能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抚养问题的争论不要意气用事,都是为了孩子。
  
  
总结: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孩子离婚后双方想要共同抚养子女,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清: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暂放于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同时另一方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小微企业融资及风险的管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及风险的管控方法有哪些?小微企业融资及风险的管控方法有哪些?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制度。(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形象。小微企业......


·一、离婚后改姓手续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改姓手续是怎样的?离婚后改姓手续: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带上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改性。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


·起诉离婚有一方消失了怎么办
      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要躲债不得已选择远走他乡,同时也不敢与家人联系,久而久之家人就会认为对方已经失踪了。那此时失踪之人的配偶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此时起诉离婚......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


·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怎样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当然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归根到底,不同犯罪的行为方式还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


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