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全》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不是以作品是否发表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因此,作者对未发现的作品也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成果。
  
  
  可以说著作权的产生与作品的发表并不等同。
  
  
  虽然已发表作品与未发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别。
  
  
  例如依《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依该法第35条和第37条的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许可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范围内,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发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著作权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益,毕竟对于著作权人来说他们需要这种权益的保护,外国人如果作品首先在我国进行发表的也是受到我国的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因此需要了解一下哪些是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非常的重要。
  
  
  
  
总结: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不合法的,找人收账是属于违法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处理。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是不......


·打架定案聚众斗殴人数要多少人才算?
      我们都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法律来解决,但是还是有些人喜欢用打架去解决任何事情,那么打架定案聚众斗殴人数要多少人才算?聚众斗殴只要是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话都算是,那下面就......


·种羊购销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怎样的?
      种羊购销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生活中,签订合同可以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不必要的......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施工之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这是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否则就是......


·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被......


·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
      一、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