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一、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不停止案件的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罪不一定判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来看,取保候审并不针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罪。只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因为一些原因在拘留期间不得在拘留所进行相关的看守,只能够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在等待省里的过程之中,犯罪嫌疑人是有明确的相关生活轨迹是。范围的不得随意进行出入。
  
  
总结: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一、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不停止案件的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刑事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最高检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违法分子所犯的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话,刑事案件相比起来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所以说我国特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是服务于刑事......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


·扒窃婴儿车内手机会怎么处罚?
      扒窃婴儿车内手机会怎么处罚?一、扒窃婴儿车内手机会怎么处罚?扒窃是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南京醉驾二审的结果最近已经公布
      南京醉驾二审的结果最近已经公布,醉驾者受到了严惩。对于这个结果,很多的驾车司机可能会为醉驾者喊冤。毕竟出门赴宴,难免要喝点白酒祝幸,这几乎成了一种传统。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醉驾的......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所定,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给别人的车子,然后他驾驶这辆车出了事故,那是没有责任的。意思就是说哪个开的这辆车哪个就是要负责任的那个人。那其他特殊情况是指什么呢?这里......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