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支付违约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
  针对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那么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而在具体支付违约金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具体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车祸事故车辆损失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想必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但当发生事故时估计还是忍不住去围观,不知是人们幸灾乐祸的心理还是同情的心理。而作为当事人肯定是最好不受的,运气好一点得以完璧,运气......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
      我们国家尤其对于工程这方面的合同要求比较严格,这里就会讲到了关于钢结构的工程,那么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根据相关的民法典规定,钢结构工程的合同中,一定要有关于钢材料的相关介......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有哪些规定?(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


·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按照规定,人们捡到遗失物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权利人,不得私自占用。如果明知道失主情况而拒绝归还的,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侵占罪。失主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商铺买卖税费主要有哪些?
      商铺买卖税费主要有哪些?一、商铺买卖需要交哪些税费(一)买家支付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