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新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重新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收到鉴定结论以后的15天之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四)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这些材料,都在第一次出具的工伤鉴定书当中标注的非常的清楚,只不过,要重新进行鉴定的话,不一定第二次出具的结论就会跟第一次有出入,自己得有证据证明第一次的结论确实是存在问题的才行。
  
  
  
总结:重新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收到鉴定结论以后的15天之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有酒驾又逆行怎么处理
      按照酒驾的规定处罚。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1年5......


·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
      一、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当事人及家属是无权阅看卷宗的。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和家属看。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始......


·非法集资30万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文就针对非法集资30万元要被判处的刑罚做出解释,供您参考了解。那么你知道非法集资......


·一、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无驾照肇事逃逸有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


重新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