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一、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司法解释有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实,大多数犯罪行为的管辖机关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这种犯罪行为,其他公民有相关的证据线索的话,也是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去举报的。等公安机关调查清楚了,会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总结:一、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最轻的也是徒刑、拘役或者直接罚金代替,而最严重的就是可能最多判十年。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


·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
      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发现殴打他人的,不管受害人是不是孕妇的,应当先对殴打行为进行制止,然后报警处理。报警之后,派出所立案的24小时之内会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到法医鉴定......


·哪些属于刑事案件?什么是刑事案件?
      哪些属于刑事案件?什么是刑事案件?一、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一、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否有效?
      一、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否有效?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无效的,二手房买网签也必需进行备案,因为:1、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2、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交房,按章办理......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可以该吗?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可以该吗?不可以改的,但可以做出说明;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此,医护人员在书写病......


·交强险应否赔偿施救费?
      交强险应否赔偿施救费?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