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3、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综上所述,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行为,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放弃继承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放弃文书,可以亲自书写弃权声明,可以给其他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信件,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的人应当签名。
  
  
  
总结: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怎么样放弃法定继承权?
      怎么样放弃法定继承权?想要放弃继承权的,一般要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


·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20条规定出现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免赔。但肇事逃逸并不属于其中。......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由于代位权是与债权与生俱来的一种特殊权利,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那么债权也......


·集体企业改制上市有哪些步骤?
      集体企业是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企业,虽然集体企业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融资难、创新程度低等制约因素也牵绊着集体企业的发展脚步,集体企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有很多途径,......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