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离婚时个人债务清偿有哪些离婚时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债务与夫妻财产一样,也是区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自然,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是由个人单独承担,这并不区分夫妻是否离婚。如今,经常出现一方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过程中,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企图侵吞对方的财产。显然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损害到对方的利益,而我国同时也规定了,由证据表明一方存在这一行为的,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总结: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2023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适用性。即功能......
·山东东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
·我国南昌非法集资怎么防范
在生活当中,因为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骗取的人,导致血本无归负债累累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足以证明非法集资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面对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除了要求我国法律加强惩治以外,最......
·桐庐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
桐庐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一般来说,这个诉讼费用你是可以跟律师自行协商,至于这个收费标准可以参考律师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只要不超过这个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你们是可以自行协商的,一般普......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