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
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二、合同解除时如何维权?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使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更为明确。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确实出现一些不利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或当事人确实不愿再履行合同而又不属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时,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向对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及时将不能履行合同、要求尽快解除合同的意思以书面形式告之对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取得对方的同情和理解,本着不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尽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初衷,就合同的解除以及解除的法律后果问题提出积极的解决建议,在征得对方的同意,最终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的基础上,力求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切忌对合同的履行不管不问或单方擅自撕毁协议。3、当出现不可抗力,对方严重违约等法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时,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将解除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还应注意取得、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不可抗力的证明、对方严重违约的证据、自己合理催告的证据等等。4、注意单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权利存续期间不是无限制的,如果属于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特别应当注意对方所做出的催告时间,法律规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同样导致解除权的消灭。5、在单方面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接到解除通知的另一方如果有异议,认为对方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买卖合同签订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发生法律效应,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不能够随意的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会为此而付出法律方面的代价,比如说违约金赔偿等。
总结: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管辖权异议可以不开庭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不开庭吗?可以不开庭处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私募基金外包包含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外包包含的业务范围有哪些?私募基金外包包含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依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第二条规定是指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在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的方式中,最常见的就是仲裁和诉讼,但此时您也不要忽略了调解。实践中,采取这种方式处理争议的人也比较多,但首先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应该申请......
·贩毒量刑怎么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
·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的危害程度人人都知道。由于毒品存在很大的暴利,因此实践中很多人不惜为此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刑法中就规定了很多毒品方面的犯罪,其中就有走私毒品罪。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常州......
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