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离职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随时都可以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像是有些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前离职就得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那如果在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有做出一些不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随时随地终结劳动关系的。
  
  
  
总结: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量刑?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吸存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在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相当多的团体进行集资诈骗,通过某些急于求利,思想简单的人进行诈骗吸存资金。除了您都知晓的非法集资行为,还有一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都是对老百姓的欺骗与伤......


·入职就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对于刚刚进入职场的人来说,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要入职就签劳动合同,因为只有通过这个方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劳动合同无形中会损失了自己的利益,那到底入职就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应当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
      应当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


·盗窃案判拘役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
      一、盗窃案判拘役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盗窃案若是被判拘役那么是可以提出执行缓刑请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