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想退税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想退税该怎么办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你要好好保管它,如果你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怎么退法呢?购新房金额大于等于原住房销售金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相当于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上交国家。二、二手房多缴税个税可以退吗如果纳税人超过了应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该立即退还,如果税务机关没发现是属于失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第七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发现多纳税款的情况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第七十九条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可以看出卖房子所得到的钱也是属于个人收入的范围,只要是个人收入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一年内有新购房产那么就可以免除或者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个时候往往就会发生退税的现象。退税应当自己去税务局办理或者在网上办理。
  
  
  
总结: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想退税该怎么办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标准多少钱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离婚的多半原因就是出轨。在离婚时,其配偶就能请求损害赔偿。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二、补缴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


·婚姻存续期可以财务分开债务分开吗
      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该怎么办?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该怎么办?一、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所有家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活中,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对于孩子,想必都是双方的心头肉。一般来说,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其中一方时,另一方是需要支付费用到孩子成年的。但是不得不说......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想退税该怎么办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