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六十六条 【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以双方协定而成,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版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除非合同当中约定的解除事项出现,类似于这种情况合同是自动解除的,或者说双方合作的事情已经全部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目标,这样合同也会自然解除,非正常解除合同的话,解除合同时通知对方是法定的。
总结: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付责任。这时受害人需要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来申请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职业选择。当一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意味着新的人生选择机会到来。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需不需要提前通知?我们告诉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
·民事诉讼律师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律师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的诉讼义务,是指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认真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1、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按其责任大小,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
·民法总则时间效力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时间效力的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最近新出来一些法律条令,有些就是对于时间效力的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时间效力的规定有哪些呢?又有哪些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呢?时间效力对于诉讼的......
·刑事案件判处拘役后在哪里执行
刑事案件判处拘役后在哪里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