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1、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代执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当事人履行应尽义务,不同的是关于强制执行,除了行政单位之外,人民法院也有权利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强制措施的话,实施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
  
  
总结: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二)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


·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拘役可以判缓刑吗?
      要是罪犯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同时所触犯的罪名也有关于拘役刑的规定,那此时往往是会对罪犯判处拘役的。那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拘役可以判缓刑吗?要是可以被判缓刑,自然对罪犯来讲就是很有利的......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规定类型,最为常见的分类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安置房、经济房等,而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很少出现,故而不少......


·侵犯著作权法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法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


·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拐卖儿童犯罪来讲,最高的处罚就是直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当然要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会依法对罪犯作出死刑判决,并不是说只要认定构成此罪,就一定给......


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