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

  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条规定说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综合上面所说的,产权到期只是代表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对于到期的一般就需要提前进行申请续期,只有得到同意续期的一般就可以再次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但就要按当时的价格支付出让金,而且对于房子不同所相存在的期限就会不一样,所给予的费用也有所区别。
  
  
  
总结: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根据规定哈尔滨结婚彩礼怎么给?
      一、根据规定哈尔滨结婚彩礼怎么给?彩礼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在我们国家,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随着国家发展的壮大,国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现阶段的建设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在改变,那么关于征收土地有什么赔偿呢,或者依据什么法律,我们来看看。......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一、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与债权一样具有物权性。二、留置权的法律效力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一、专利评估方式:1.收益法:专利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此方法针对已经产业化的专利比较试用,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都会首选收益法,由于无形资......


·对于执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执行吗?
      对于执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执行吗?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


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