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时必须要出具的法律文书,原则上是当场作出,然后直接送达给当事人。但实践中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当场直接送达,因此就要采取其他的送达方式。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都已经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主要包括了四种,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具体内容您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时必须要出具的法律文书,原则上是当场作出,然后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过节费扣税吗
1、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我们要缴纳一些税费,和我们密切相关的就是工资交税的部分,虽然近年来不断提高纳税的门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人们工资的不断提升,还是会面临纳税的情况,有的人会问过节费是......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
·高空坠物台风车险怎么理赔?
在降雨量多的夏季往往会伴随着狂风。近些年在南方频繁有台风刮过。无论是台风天鸽亦或台风鹦鹉都给当地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而我国高楼林立的建筑结构也因为台风不在显得那么时尚,台风引起的......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