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购房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如何办理: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
  
  5、对个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的住房购买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帅评估价值;
  
  6、对个人发放用于修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合同终止时间;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7、贷款用途证明;
  
  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
  
  其实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机构利率都是各不相同的,有高有低,但是基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根据可靠消息,房屋抵押贷款年基准利率是4.9%,而银行和民间贷款机构则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上调,当然也有个别银行会保持基准利率,不过这是极为个别的银行。
  
  
总结: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一、购房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一)如何办理: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社......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多长时间有效?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有哪些
      监护责任一般是由其父母承担,如果其父母死亡或无行事能力就会由其他直系亲属自愿承担,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就会由其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帮忙监护,法定监护人应该对被监护人起到保护的作用,在生活......


·刑事自诉诽谤罪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诽谤罪的程序是怎样的?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如果双方是以同居的名义生活在一起
      如果双方是以同居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否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该遗产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同居双方是属于事实婚姻,确定实际的夫妻关系,那么一方死亡,......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