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
一、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者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股东是可以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而股东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是怎么样的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新公司法取消了货币出资的数额要求!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股东出资之后,是会享有年度分红,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等权利的,但是不能享有公司的管理权。只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对公司经营有利的管理者。若是股东对某个管理者的工作能力不满的,也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罢免。
总结: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一、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者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股东是可以不参与公司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肇事逃逸半年是否还在追诉时效内
肇事逃逸半年是否还在追诉时效内?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是有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逃逸半年还未抓获的依然在追诉时效内。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
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一、拆迁工作该由哪个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
·口头遗嘱见证人亲戚可以吗
口头遗嘱见证人亲戚可以吗?订立口头遗嘱时候亲戚不能做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一、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抚养费?
一、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抚养费?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应当采取以下形式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双方应该根据约定履行;如果......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
·银行贷款不还判刑几年?
银行贷款不还判刑几年?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