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二、遗嘱订立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三、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但不是订立要之后就需要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益,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公证遗嘱要比其它遗嘱的形式法律的效益更高一些,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适用自己的遗嘱形式。
  
  
  
总结: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应该注意什么?
      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质的飞跃跨度一步步加大,根据元素的衰变周期我们甚至可以对笔迹进行鉴定,这一科学的进步成为案件处理的有利证据,不过在鉴定的过程中还是要先向法庭提出申请,走法......


·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是有质量要求的。建筑工程更是如此,质量过关了才可以被使用。我们常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们对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大概理解就是相......


·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
      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一、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不是属于法律行为的,这种是属于非法律的行为;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作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和继......


·哪些情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应回避
      哪些情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应回避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当......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