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合同;
  
  (二)保证金合同;
  
  (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原则,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或者原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无法修复和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无任何利用价值,只能铲除重建,严重背离发包人缔约目的,让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违背公平正义原则。施工合同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是否合格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合同双方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投资付之东流,建筑材料变成建筑垃圾,损失包括投资、建材价款、劳务费、设备租赁费、贷款利息、对第三人赔偿金等;承包人劳而无果,损失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垫资等。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总结: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哪些资料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需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建筑工程合同;(二)保证金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在进行选择一个合适的融资的方式的时候,是需要对不同的融资的方式的特征以及特点进行比较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就是两种常见的融资的方式。同样,在选......


·一、被醉驾哪五年开始计算时间?
      一、被醉驾哪五年开始计算时间?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程度,其实是否构成醉驾还是要看最后的检测,而不是自己觉得喝醉......


·高空坠物认定,责任是怎么承担的?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被侵权人的权利,在发生高空坠物的事件时,如果没有造成任何的后果,那么当然不用找出谁是高空坠物的责任人,但是如果发生了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就要考虑赔偿的......


·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如何界定
      药品管理法第7条作出明确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安全许可证》;该法第48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有哪些
      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有哪些?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