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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构成以下五种罪名的案件:
  
  1、侮辱罪
  
  2、诽谤罪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4、虐待罪
  
  5、侵占罪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对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公安机关肯定不能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会在不予立案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不立案的原因,而且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需要受害人自行收集证据起诉的。受害人起诉前可以先找律师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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