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合同的签订必须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双方还需要根据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对于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双方协商后认定,后期存在违约的情况必须对另一方造成侵权行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来处理。
  
  
  
总结: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
      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一、专利发明查询如何来进行?在专利申请审批有5个阶段(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1、受理阶段:在此阶段,申请人将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专利局......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蒙混过关,比如说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以后,......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但公司章程明确说明不得分割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
      男方去世后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受理费的具体标准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诉讼离婚的过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方式与协议离婚不同,但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对应不同的方式规定的离婚条件、过程这些都是不一样的。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的过程要复杂一些,那究竟这个过程是怎......


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