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由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拆迁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拆迁人应当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备案。三、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拆迁居住房屋,还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规定进行选择。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两处以上经区、县房地局审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现实生活当中,拆迁补偿是需要进行拆迁安置办法的确定的。当然,不管是哪一种拆迁的活动,都必须要严格的考虑到相关被拆迁人员的合法的权益,同时必须要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
总结: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
·公司法人不想当其他股动不同意怎么办
随着国家经济的告诉发展,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了,按照规定每一个公司都会有相应的法人和股东,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不想当其他股动不同意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在我国土地使用权除了是使用者合法使用土地的依据之外,还可以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获取其他利益,这些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利用。那么关于拍卖取得......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是我们国家规定的保障我们员工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的东西。劳动合同在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是有重要的作用的,那么未解除劳......
·信用卡诈骗金额累加为巨大金额后会如何处罚?
信用卡是一种基于民事主体的信用而设立的一种借贷制度,对于那些信用较好的民事主体,可以先透额支付,之后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还款即可,但是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利用信用卡诈骗的现象,信用......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